共青团云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委员会
关于开展2023年推荐优秀学生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团总支:
推荐优秀青年作为入党积极分子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是共青团发挥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的有力体现。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推优”工作,使“推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中青发〔2019〕9 号)、《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 中共云南省委教育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推荐确定和培养教育工作的通知》(云组通〔2021〕1 号)《共青团云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委员会 关于印发<共青团云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委员会团员青年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相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校团委决定开展2023年推荐优秀学生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工作,现将相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推优名额要求
结合我校发展党员工作实际,各团总支推优范围为2021级、2022级学生,结合各党总支提交入党申请书人数情况确定推优对象,推荐对象应有 1 年以上的团龄,“推优”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团支部团员人数的 20%。
二、推优候选人基本条件
(一)年满18周岁、团龄满一年且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满半年的在校学生团员;
(二)热爱中国共产党,具有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觉悟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能积极主动地参加各项共青团活动并完成团组织布置的任务,积极参加公益、集体活动,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在同学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并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四)遵纪守法,无违纪违规行为,无处分和其它不良记录;学习态度端正,本学年内考试成绩合格,无挂科现象;
(五)上一年度团组织民主测评考核等级为合格以上,在同等条件下,担任各级团组织和学生会干部、班级干部且工作成绩突出的团员,以及获得院级以上奖项和上一年度团组织民主测评考核等级为优秀的团员应予优先考虑。
三、推优程序要求
(一)团支部召开“推优”团员大会。共青团荐优秀学生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经过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产生,推优”大会由团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主持,各团总支指派工作人员到会指导。“推优”大会具体程序如下:
1.清点参加“推优”大会的团员人数,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团员到会方可进行;
2.团支部委员会介绍符合“推优”条件的候选人情况,候选人的产生应遵循各地开展的积分评议、志愿服务等团员评优机制;
3.候选人从思想政治、道德品行、作用发挥、执行纪律等方面进行自我评述,重点介绍入党动机和接受培养教育的体会认识;
4.参会人员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民主评议,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团员的半数以上的候选人,进入考察环节;
5.团支部委员会对推选出的候选人进行考察,考察不唯票,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提出组织意见,形成书面材料。
(二)团总支审议和公示。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召开团总支会议对各团支部的推优结果进行审议,“推优”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上级团组织反映。
(三)结果反馈。各团总支将“推优”结果及时反馈各党总支并上报学校组织部。
三、推优工作要求
(一)严格履行“推优”程序。各团总支、团支部要提高思想认识,严格履行推优阶段各项程序,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和相关台账管理,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追究各班团支部和相关责任人责任。
(二)提升推优质量。对推荐对象的考察要全面、细致,应及时主动与辅导员、班主任及有关任课教师取得联系,听取他们对推荐对象的意见。被推荐团员在“推优”之后,如出现违纪或其他特殊情况,应予以撤销;
(三)及时做好材料的提交。“推优”工作计划于3月底前完成,请各团总支于3月25日前提交《云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共青团推荐优秀学生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汇总表》(附件1)、《团组织推优入党积极分子审核表》(附件2)。
联系人:李金梅
联系电话:18387883168
附件:1.云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共青团推荐优秀学生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汇总表
2.团组织推优入党积极分子审核表
共青团云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委员会
2023年3月13日